湖南省湘筑工程有限公司 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农村公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新增)施工12标段项目,招标人为湖南省湘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2.2 建设规模与工期:本项目包含新郑市、新密市、登封市3个县共包含道路灾后恢复重建路线总长102.099公里,安全设施灾后恢复重建路线总长102.099公里。铺筑沥青混凝土路面567.977千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54.313千平方米;修复防护排水设施10.534千立方米。合同工期210日历天。
2.3 招标材料名称: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
2.4 招标数量:混凝土15965m3,水泥稳定碎石120337吨。
2.5 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6 交货期:项目计划下达后1天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的生产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指2022年-2024年)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要求为盈利状态。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 1.4.3 款的情形且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1.4 质量要求:
(1)混凝土:工作性满足施工要求(坍落度等符合施工工艺),耐久性需符合所处环境要求(抗渗、抗冻等),原材料配合比设计应通过试验确定,保证强度、耐久性等。
(2)水泥稳定碎石:作为基层或底基层材料,应采用初凝时间≥3h、终凝时间≥6h的水泥,碎石级配应符合规范要求(如《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 ),压实度基层≥97%、底基层≥95%。
3.1.5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至少完成过两个合同金额100万元的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的供货业绩。(经销商参加投标的,可提供生产商的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本项目材料招标采用线下招标,招标文件获取请联系招标联系人,获取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袁庄姜沟(村)村委会附近东柿路,联系人:张先生,邮箱:229013819@qq.com,联系电话:13874867425。
4.2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注意查收,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投标文件为纸质投标文件并且按招投标要求密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见2025年07月1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邮寄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快递(顺丰快递)形式进行提交,递交时间即为快递送达签收时间。请各投标单位预留快递路程时间。逾期未完成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2)现场提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招标人。逾期未完成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评标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发布。
8.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湖南省湘筑工程有限公司纪委
地址:长沙市韶山南路239号
联系电话:0731-85563592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湘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长沙市韶山南路239号2号办公楼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973188595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874867425
湖南省湘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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