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路桥集团一分公司塔吊和施工升降机租赁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分公司对桂东至新田(宁远)高速公路郴州至桂阳段工程GXTJ-3标项目部(以下简称郴桂3标项目部)承建公路施工项目工程所需的 塔吊和施工升降机租赁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招标要求的单位前来投标。
2、本次 塔吊和施工升降机租赁 招标为 1 个包件。
3、设备名称、数量表及上限价设置情况:
招标人为本次招标项目设置了最高投标上限价,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本项规定的最高投标上限价,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最高投标上限价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预计数量(台、人) | 预计租赁时间(月) | 不含税上限单价(元) | 不含税上限总金额(元) | 备注 |
1 | 塔吊租赁 | 8010及以上 | 2 | 24 | 28000 | 1344000 | 塔身高度90m左右 |
2 | 塔吊进退场费 | 8010及以上 | 2 | / | 60000 | 120000 | |
3 | 塔吊安拆 | 8010及以上 | 2 | / | 105000 | 210000 | |
4 | 塔吊报检、办证(含复检) | 8010及以上 | 2 | / | 5000 | 10000 | |
5 | 持Q2证司机 | 8010及以上 | 3 | 24 | 8800 | 633600 | 市场监督管理局证件,限塔式起重机,考虑夜班司机一个 |
6 | 持Q1证指挥 | 8010及以上 | 3 | 24 | 6000 | 432000 | 市场监督管理局证件,考虑夜班指挥一个 |
7 | 塔吊租赁 | 6015 | 1 | 17 | 15000 | 255000 | 塔身高度65m左右 |
8 | 持Q2证司机 | 6015 | 1 | 17 | 8800 | 149600 | 市场监督管理局证件,限塔式起重机 |
9 | 持Q1证指挥 | 6015 | 1 | 17 | 6000 | 102000 | 市场监督管理局证件 |
10 | 塔吊租赁 | 6015 | 1 | 12 | 15000 | 180000 | |
11 | 持Q2证司机 | 6015 | 1 | 12 | 8800 | 105600 | 市场监督管理局证件,限塔式起重机 |
12 | 持Q1证指挥 | 6015 | 1 | 12 | 6000 | 72000 | 市场监督管理局证件 |
13 | 塔吊进退场费 | 6015 | 2 | / | 30000 | 60000 | |
14 | 塔吊安拆 | 6015 | 2 | / | 53000 | 106000 | |
15 | 塔吊报检、办证(含复检) | 6015 | 2 | / | 5000 | 10000 | |
16 | 施工升降机租赁 | SC200/200 | 1 | 24 | 8000 | 192000 | |
20 | 持证司机 | 施工升降机 | 1 | 24 | 5000 | 120000 | 市场监督管理局证件,限施工升降机 |
21 | 施工升降机租赁 | SC200/200 | 1 | 18 | 8000 | 144000 | |
22 | 持证司机 | 施工升降机 | 1 | 18 | 5000 | 90000 | 市场监督管理局证件,限施工升降机 |
23 | 施工升降机安拆 | SC200/200 | 2 | / | 20000 | 40000 | |
24 | 施工升降机进退场费 | SC200/200 | 2 | / | 10000 | 20000 | |
25 | 施工升降机报检、办证(含复检) | SC200/200 | 2 | / | 5000 | 10000 | |
26 | 持A证安全管理人员 | 所有设备 | 1 | 24 | 9900 | 237600 | 市场监督管理局证件,管理所有起重设备 |
合计 | 4643400 |
注:1. 塔吊和施工升降机租赁单价包含设备(含标准节、附着及其预埋件)月租赁费、设备定期周检费、日常维保费、设备安全检查及管理费等。实际塔吊、施工升降机租赁结算单价=塔吊、施工升降机租赁单价+配套的人工单价*配备数量,租赁方式为连设备带人,配套人员单列价格仅为方便招标人根据实际配备的人员数量计算实际塔吊、施工升降机租赁结算单价;
2.塔吊和施工升降机租期计算明确为:自设备检验完成出具检验合格报告之日起至招标人通知拆除之日止。若中标人设备使用登记证办理时间超过法定规定时间(检验合格后30日),则自使用登记证办理之日起开始计租,同时招标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3.塔吊和施工升降机进、退场单价为单台设备(含标准节、附着、预埋件等一切零配件和安全防护(如爬梯防护、平台至塔吊的走道及防护等))进退场包干价格,包含设备进退场组织、装卸车的设备和人工、设备拖运及一切相关安全环保风险和责任等;
4.塔吊和施工升降机安拆单价为单台设备进场安装、退场拆除的包干价格,包含设备基础预埋件、附着等一切零配件和安全防护(如爬梯防护、平台至塔吊的走道及防护等)的安拆(含设计验算书)、设备安拆(须有安拆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组织、安拆所需的设备人工及对人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塔吊、施工升降机专项安拆施工方案的编制(含基础设计和计算书)、设备的安拆施工及一切相关安全环保风险和责任等;
5.塔吊和施工升降机的报检办证单价为单台设备包干价格(含复检),包含安装拆除前对相关部门的安装拆除告知及手续办理、设备的检验检测验收、设备的检测报告合格使用标志及使用登记证的办理等所有满足设备使用条件的符合国家特种设备相关手续要求的全部资料以及一切明示或暗示的相关费用等;
6.塔吊进、退场时间及实际租赁时长根据工程施工进度确定;以上包件数量、工期均为预估,最终具体租赁数量以双方确认的实际租赁及结算单为准;
7.投标人提供的塔吊和施工升降机的出厂年限应不超过5年,其中两台“8010及以上塔吊”型号明确为臂长不小于80m,起重臂末端(80m)处额定起重量不小于1吨,塔机起重高度能满足现场需要(1台80米以上,另一台84米以上);两台“6015及以上塔吊”型号明确为臂长不小于60m,起重臂末端(60m)处额定起重量不小于1.5吨,塔机起重高度能满足现场需要(1台61米以上,另一台65米以上),两台SC200/200型施工升降机起升高度要求1台不低于54米,另一台不低于57米。质量标准最终以符合有关环保法规要求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准。配套的管理操作指挥人员等均持证具备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不能满足相关要求时,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更换;
8.塔身及施工升降机高度均为暂估,投标人应考虑并理解招标人施工方案调整所造成计划高度与实际高度有偏差的可能性,具体以满足招标人及招标人业主相关要求为准;
9.投标人须负责提供塔吊和施工升降机基础、附着等预埋件(需提前进场设计验算、安装),以及相应的安装与施工图纸并负责附着预埋件的施工和拉杆、撑杆的安装,以上费用均包含在上表单价中;
10.投标人办理的相关检测、证件,均需被国家相关部门认可,若因证件、手续不齐全或真实性等相关问题被有关部门处罚,除发生的总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外,招标人有权追究因投标人违约造成招标人的形象、信用名誉损失责任等;
11.若该项目某一工作事项投标人滞后且经招标人催告后仍不能采取措施按期推进的,招标人可认定投标人不具备推动该工作事项的能力,对此,招标人有权委托其他单位对该事项进行处理,由此带来的价差等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负责。
4、其他要求
(1)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建筑机械设备租赁资质(可开具建筑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设备出租商。
(2)投标人必须具备塔吊安装、拆卸资质(若无安拆资质,则须和有安拆资质的单位签订联合体协议委托其进行特种设备安拆)及相关持证安拆人员且投标人企业(包含与之合作的具备安拆资质的企业)5年内无重大伤亡等安全事故。须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信誉和较强技术力量;
(3)塔吊和施工升降机租赁所需的全部材料(含标准节、基础预埋件、附着及其预埋件等一切零配件和安全防护(如爬梯防护、平台至塔吊的走道及防护等))、设备均由投标人负责提供并安装;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材料需满足国家、交通部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设备安拆须满足相关单位验收要求;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过程中的一切协调、安全问题由投标人负责。
(4)自招标人通知投标人某台设备可以开始进场之日起,7天内完成进场该设备所有安装施工,若超过7天未完成安装,自第8天开始安装延迟处罚1000元/天/台,提前完成安装不设奖金,因招标人原因(包括变更、增加工程内容、停电等不具备施工条件或第三方行为及不可抗力等,含政府行为)而引起停工的,则工期相应顺延。检验办证周期:安装完毕后20日内必须经特种设备检验单位安装监督检验合格,自第21天开始延迟处罚1000元/天/台。后期单台设备拆除退场须在一周内完成,提前拆除不设奖金。(投标人可自身情况填写提前完成检验合格时间,此项指标作为本次招投标加分项)。
(5)定标后,中标人需提供投标设备出厂合格证、设备图纸、生产厂家资质(营业执照+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合格证)、技术参数说明书、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证(新设备首次进场不需要)、上个项目的检验合格报告(新设备首次进场不需要)、操作手持有的Q2门式起重机操作证,指挥员持有的Q1起重指挥证,安全管理持有的A证等资料一次性移交招标人,设备安装前提供报市、县特种设备监察单位审批的安装告知和有对应设备安拆资质单位编制的安拆方案以及安拆技术负责人对安拆作业人员交底记录和影像资料,检验合格后提供检验合格报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和使用合格标志资料,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建立维修保养记录台账,按月交维保记录资料给招标人(此项作为设备租赁费结算依据之一)。
5、投标人资质要求:
(1)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生产经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纳税人身份的设备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2)投标人必须具备塔吊安装、拆卸资质(若无安拆资质,则须和有安拆资质的单位签订联合体协议委托其进行特种设备安拆)及相关持证安拆人员且投标人企业(包含与之合作的具备安拆资质的企业)5年内无重大伤亡等安全事故。须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信誉和较强技术力量;
(3)自招标人通知投标人某台设备可以开始进场之日起,7天内完成进场该设备所有安装施工,若超过7天未完成安装,自第8天开始安装延迟处罚1000元/天/台,提前完成安装不设奖金,因招标人原因(包括变更、增加工程内容、停水、停电等不具备施工条件或第三方行为及不可抗力等,含政府行为)而引起停工的,则工期相应顺延。检验办证周期:安装完毕后20日内必须经特种设备检验单位安装监督检验合格,自第21天开始延迟处罚1000元/天/台。后期单台设备拆除退场须在一周内完成,提前拆除不设奖金。(投标人可自身情况填写提前完成检验合格时间,此项指标作为本次招投标加分项)。
(4)招标人项目在设备进场备案审批程序执行过程中,如业主方针对中标人出租设备、人员及其他能力等方面提出的要求,中标人须积极配合招标人完成。招标人备案审批未通过的,中标人应按照要求积极整改,直至通过业主方备案许可,如因中标人不予配合导致招标人不能完成业主备案,所发生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有权废除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可重新组织对塔吊和施工升降机租赁招标及另行选择出租商承担本项目塔吊和施工升降机租赁,因此而增加的租赁价差等额外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并依法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5)2022年至今,无因安全质量问题被交通部或省级交通或行业主管机构通报(已整改完成并同意继续使用的除外);
(6)投标人必须具有类似项目塔吊和施工升降机租赁业绩,具有与国家级高速公路、铁路建设单位有过合作经验的单位优先;
(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同级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6、投标人履约信用要求:
(1)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2)2022年至今,招标人未收到投标人在其他招标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物资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举报。
(3)2022年至今,招标人未收到与投标人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举报。
(4)2022年至今,招标人未收到投标人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举报。
(5)投标人银行信用等级、纳税信用等级、历史合作信誉良好,无在本项目或湖南路桥其它项目存在合同失约行为。
7、符合以上投标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单位,需在“湖南路桥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门户网站点击“注册及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及递交以下资格审查资料(一个PDF文档);投标人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具体办理可咨询门户网站下方电话及QQ。
(1)投标申请书(需盖公章)、投标人信息表(需盖公章)、投标人开票信息(需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设备生产厂家资质、安拆单位资质、设备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合格证、技术参数说明书、设计图纸、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所有为满足该租赁服务合法合规所需的资质证件资料。
(3)近3年同类型业务在省级或国家级高速公路、铁路、市政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或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租赁合同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参加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需盖公章)、单位介绍信(需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需盖公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8、投标申请书递交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递交投标申请书时间为 2026年1月12日 15:30 时至2026年1月16日17:30时(以电子交易平台接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视同放弃资格;
9、资质审核:采购人对所有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报名申请的单位进行审核后,向所有投标报名的单位发出投标报名审核结果通知,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审核通过的单位发布招标文件。
11、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通过“湖南路桥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zc.hnrb.cn:5199)开展招投标活动,注册时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中《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参与投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12、评标过程中,我司将在必要时派员前往贵公司进行考察,届时请予接洽。
13、评标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498号湖南路桥3号办公楼111室
招标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498号湖南路桥3号办公楼111室
联系人:侯自亮
电话:17607380862
附表1-投标申请书、投标人一般情况表、投标人开票信息.pdf
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分公司
2026年 1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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